07
Aug
各有关学院: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立: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五个奖项。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详细]
03
Aug
根据郑州市科技局分配我校的申报指标,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等程序,已择优确定我校2023年度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的拟推荐人选。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布,接受校内监督。2023年度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校内拟推荐:1、崔 颖2、苏冬冬3、陈 杰4、李 治5、刘 林自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推荐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详细]
03
Aug
校内各单位:接科技厅通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2023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应符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明确的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围绕河南省优势和新兴产业以及区域特色产业技术成果需求,支持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详细]
31
Jul
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做优对高层次海外科技人才的联系服务,更好服务地方科技经济发展,中国科协拟加强中国科协海智特聘专家队伍建设,按照河南省科协《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科协海智计划特聘专家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候选人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二)中国国籍专家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详细]
31
Jul
校内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详细]
31
Jul
各单位: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作品要求(一)图书类参选科普作品(图书类)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详细]
17
Jul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为凝练自身优势,精准对接我省科技需求,积极组织我校科研工作者承担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更好的服务我省经济和行业发展,学校现决定在校内开展省重大、省重点研发项目建议的征集工作。请各学院充分发动、积极组织,结合《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针对行业中急需的共性、关键技术提出1-2项合理、可行的项目建议。相关...[详细]
17
Jul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一系列2023年度重点项目指南,现将有关指南予以集中转发,请我校相关领域科研人员认真参看并积极申报。因项目指南不对社会全面公开,请我校人员登录科技部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3)”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对于拟牵头申报/已协商拟参与其他单位申报的我校老师,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以便安排后续申报事宜。 特此通知。联系人:李文...[详细]
14
Jul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接科技局通知,2023年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配合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1.申报对象:郑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它具有研究能力的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较为完备的科研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2....[详细]
11
Jul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申报指标,经自由申报、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查及竞争指标会评。我校已择优确定2024年度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拟推荐项目,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示,接受校内监督。自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推荐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