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Feb
校内各单位:近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访问以下链接地址为: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210/5631.html),支持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技交流合作。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21
Feb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按照河南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1.“科普中原”书系·科普创作资助支持2.科普中原·新媒体矩阵建设3.科普中原说系列活动4.“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5.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6.科技资源科普化7.“会市合作”科普专项各类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实施内容与绩效、资金规模、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河南省科协2025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二、申报流程1....[详细]
18
Feb
校内各相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对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项时间常态化申请结项,集中受理:第一次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4月16日;第二次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8月18日(不再另行通知)。二、项目范围(一)2023、2024年度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详细]
17
Feb
各基金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申报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且课题内容涉及实验动物和/或人体及生物信息安全,按照基金委要求需要开展伦理审查的,需要在申请书后附件上传伦理审查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请涉及上述需要开展伦理审查的项目申报人,尽快向我校伦理审查委员会申请进行“伦理审查”。特说明如下:1、申请者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科研伦理审查申请表》,注意:申请表中申报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应为项目申报书最终版本内容,...[详细]
17
Feb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系统集中受理时间:3月20日17:00之前。二、受理范围1.2022年度省自然基金杰青、优青获资助项目;2.满足《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提前结题条件的省自然基金杰青、优青和重点项目;3.以往结题验收未通过或办理延期结题申请已到期的杰青、...[详细]
17
Feb
校内各相关单位: 接科技厅通知,为加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管理,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年度报告工作。请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登录“实验室与平台基地信息报送系统(http://sys.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盖校章上传PDF版、由主管部门提交至省科技厅备案。2025年最新获批的中心无需填报,其他若有遗漏,请联系科技处。实验室与平台基地信息报送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详细]
24
Jan
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拓新团队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对满足拓新团队年度考核基本条件的科研团队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后期将择优资助。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月25日。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 李凌超 18623710180科技处2025年1月24日[详细]
23
Jan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为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现面向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各相关单位广泛征集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的科技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及科技成果。经国粮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遴选后,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将被纳入《科研机构和科技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创新联盟信息汇编(2025年)》并于2025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对接活动”...[详细]
22
Jan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集中申报受理的项目类型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详细]
20
Jan
各相关学院和中心:为进一步提升科研贡献评价的准确性,根据学校对科研贡献评价工作的要求和整体安排,现就2024年度科研贡献评价分值分配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2024年度自科科研贡献分配指导意见》(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启动科研贡献的分配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初始科研贡献数据请科研院长或科研秘书从科研服务平台的科研奖励模块导出。具体操作步骤为: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首页—>考核奖励—>考核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