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师拿到已经授权的各类专利证书原件(专利权人为河南工业大学)或软件著作权原件(著作权人为河南工业大学)应及时交至科技处,便于2017年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
注:老师因评职称需要证书原件的,也需要先拿至科技处进行登记办理手续,以便年底科研业绩计算。
2、请相关老师将持有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等所缴纳的专利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发票(官费黄票)尽快交至科技处,以便及时进行资助。
3、凡是通过代理公司或其他渠道只申请还未授权的各类专利,年底业绩统计,仍需要提供:
(1)专利(发明、实用)申请受理通知书(扫描件);
(2)专利(发明、实用)请求书第一页(扫描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发票(官费黄票)(扫描件);
(4)代理费发票(扫描件)。
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kjcggyx@163.com接收并写明专利发明人信息。
由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老师,可向代理公司说明我校专利相关政策调整,该专利的申请由代理公司直接将老师相关扫描材料及老师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gdkjcggyx@163.com,以减轻老师工作强度。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通过代理公司申请的每一项专利必须要求相关代理公司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发票(官费黄票),否则该专利所有资助及年底业绩将不予统计。
3、通过学校客户端进行自行电子申请的还未授权的各类专利,业绩统计时不必提供任何材料。
4、希望学校老师认真准备好手中的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逾期者将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进行资助和业绩统计。
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0日
地 点:办公楼B425
联系电话:67756307
联系人: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