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1-10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按照“尊重规律、宽容失败、精准服务”的原则,对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

二、结题方式与流程

  (一)对无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经费“包干制”有关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自行开展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报送材料

1)集中结题项目汇总表1份

学院审核附件清单项目,若项目已结项,在结题结果栏标注“已结项”,并同步报送结项证书复印件,原件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jhk@haut.edu.cn)。若项目未结项,标注“终止”。

2)有经费的项目需报送项目经费决算表

2、报送时间

12月11前将集中结项汇总表、经费决算表(需盖财务处章)、结项证书纸质版报送至B425;集中结项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jhk@haut.edu.cn)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按要求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严格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结余经费。

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终止项目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收回。

四、联系方式

李文涛  67756860

 

 

 

科技处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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