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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1-13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申报受理的项目类型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含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河南))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2023年申请的主要变化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进行了完善优化。请项目申报人2023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留意变化,切勿使用老版本申请书格式造成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为2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7、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或参与申请资格或收到科研领域联合惩戒的责任主体在处罚期内不得申请、承担或参与新的科学基金项目。

具体变化请参见2023年申报指南。(指南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请各学院务必进行认真、全面学习。


三、申报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4、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根据学校安排,不论申报各种类型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须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全部附件材料,下载打印带有“NSFC 2023”水印字样的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或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7、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且签字盖章页为封底)20233812时前提交至各专业所在学院,由学院开展首轮形式审查工作。


四、申报单位注意事项

1、由于申报期间穿插寒假,请各单位克服一切困难,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利用假期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在本次集中申报中,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的申请代码决定的申报领域与指南的一致性进行严格论证,坚决杜绝因不属于本学科项目指南资助范畴而不予受理的现象发生

2、各单位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3、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4、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形式审查。认真阅读指南限项要求,按照“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避免出现低级错误。

5对于2023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我校老师,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审查与备案工作,并请老师于38-10日期间持所在二级单位批准的《河南工业大学参与外单位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证明》(见附件)到科技处计划科B425房间办理登记手续,逾期和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6、各单位应及时对本单位形式审查后的申报书进行统计汇总,310日中午12点前将本单位申报书及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B425房间,学校不单独受理个人申请书的提交工作。

7、为保障各申请人申报合规性,310日中午12点后,学校进入申请书审核与确认阶段,申请书一旦经过审核确认,将不再允许退回修改


五、特别提醒

为规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申报管理学部基金者应做好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关系。对于在研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申报本次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诸如论文作者排序等),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由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影响学校信用等级,也会责成我校对申请人给予处分。

 

 

联系人:李文涛

联系电话:67756860

   箱:jhk@haut.edu.cn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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