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Oct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按照省科技厅分配我校的申报指标,2024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经学院推荐,学校资格审查、网络评审,已确定我校向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布,接受校内监督。自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推荐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以...[详细]
22
Oct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接科技厅通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详细]
18
Oct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申报指标,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已择优确定我校2024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的拟推荐人选。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布,接受校内监督。2024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校内拟推荐:1、郭永刚2、吕 磊自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推荐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详细]
11
Oct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接省科技厅通知,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根据科技厅发布的指南要求,项目选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建设国家创新高地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或咨询服务。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须是河...[详细]
10
Oct
校内有关单位及个人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科技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评价活动中的作用,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学技术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省科技厅拟面向省内有关单位开展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征集征集专家分为技术专家、财务专家2种类型,专家入库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详细]
07
Oct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接省科技厅通知,2024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设置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设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两类项目。重点项目参照河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培育项目参照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管理。(一)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且与我省有...[详细]
27
Sep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接省科技厅通知,2024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及领域根据科技厅发布的指南要求,本次申报的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是开展应用技术实验室阶段的研发和小试,基础研究不在申报范围。本次集中申报支持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领域、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与交通领域、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详细]
27
Sep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接省教育厅通知,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配合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支持措施1.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持续投入。基础研究专项组织实施遵循教育和科学规律,坚持稳定支持,营造宽松环境,使科研人员潜心、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专项实施周期为 3 年,每项省财政资助科研经费 30 万元,每年资助 10 万元,持续资助 3 年。2.突出优势领域,...[详细]
21
Sep
校内各有关单位:为持续推动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https://kjt.henan.gov.cn/2023/09-20/281922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优先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高...[详细]
21
Sep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3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2023〕3号)要求,对我校粮食储藏与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3年度评估总结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年度报告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电话:67758606特此公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