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个人:
接科技厅通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验收工作已启动,为配合做好本次验收工作,现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级以后年度立项,实施期已满,为完成验收的河南省自然科学项目,其中,2021年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第一批验收。
二、验收时间
第一批受理时间:5月15日
第二批受理时间:9月11日(不再另行通知)
三、验收形式
验收采取委托验收的形式。省自然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由依托单位组织验收。
四、结题验收程序、验收时限及所需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 (http://kjbg.hnkjt.gov.cn),按要求撰写和提交项目科技报告,经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一般需要7-15个工作日,请项目负责人做好时间安排);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时限要求:申请结题验收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资助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结题验收。
(三)所需材料:
1、《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
3、《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4、相关成果支撑材料,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当按规定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Hena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延期或人员变更需要提交,青年项目只有项目负责人自己,不允许人员变更)。
五、其它事项
(一)《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由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
(二)以下情况需提交《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4),通过“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 报省科技厅批准或备案:
1、项目延期。
省基金项目负责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可以申请延期。每个项目只能延期 1 次,申请延长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满前 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厅批准。
2、项目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参与人调整。
省基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结题验收标准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参与人,经依托单位审核后于 1 周内报省科技厅备案。
3、其他需要变更的重要事项。
项目结题验收后,省科技厅将对项目后续研究情况进行连续 2 年的跟踪。2 年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及时提交该项目相关最新研究成果。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提交材料
1、结项报告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用装订,左侧大夹子固定。
2、按要求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纵向项目校内结项自评表》,院长或主管科研院长签字盖章后附于结项材料最后。
3、结项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统计表》,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计划科邮箱(jhk@haut.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提交时间
2024年5月15日(第二批:9月11日)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管理科(B425房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后续验收事宜。
注意:1、对于以上表格未按要求填报的、纸质版材料与系统提交材料不一致的、成果数据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2、2023年立项的省自然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如需要延期申请的,请于9月11日提交《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学校统一办理延期申请。
联系人:程亚莉 李文涛
电 话:67756860
科技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