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申报受理的项目类型
1.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报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正式聘用的职称信息(若是内聘职称,依托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评定资质),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6.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基本信息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8.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建议:申请阶段即办理好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字盖章事宜,申请人留存,待立项报送计划任务书时附上。
9、申请人应保证从系统中下载的“报告正文”的完整性。不能删除“报告正文”、正文提纲各标题及后面括号中的蓝色说明字体。
10.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伦理证明材料后续学校发布通知统一办理。
11.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2. 根据学校安排,不论申报各种类型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须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全部附件材料,下载打印带有“NSFC 2024”水印字样的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或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此外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对申请书进行逐项审查,确保符合基金委的各项规定,完成形式初步审查。
三、申报单位注意事项
1. 由于申报期间穿插寒假,请各单位克服一切困难,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利用假期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在本次集中申报中,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的申请代码决定的申报领域与指南的一致性进行严格论证,坚决杜绝因“不属于本学科项目指南资助范畴”而不予受理的现象发生。
2.各单位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3. 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4.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形式审查。认真阅读指南限项要求,按照“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避免出现低级错误。
5. 对于2024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我校老师,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审查与备案工作,并请老师于3月5日- 7日期间持所在二级单位批准的《河南工业大学参与外单位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证明》(见附件)到科技处计划科B425房间办理登记手续,逾期和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时间安排
1. 3月3日前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各专业所在学院,由学院开展首轮形式审查工作。
2. 3月7日前各单位将带水印纸质版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各1份。同时将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jhk@haut.edu.cn),邮件名称:2024年度XX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3. 3月12日前科技处完成形式审查,并将形式审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4. 申请人3月14日之前完成最终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系统提交。并通知再填写未提交电子版的申请人,及时在系统内进行删除,避免影响学校后续提交。
5.科技处3月17-18日完成系统审核和提交,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提交,将不再进行退回修改。
五、特别提醒
为规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 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 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 申报管理学部基金者应做好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关系。对于在研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申报本次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诸如论文作者排序等),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由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影响学校信用等级,也会责成我校对申请人给予处分。
六、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李文涛
联系电话:0371-67756860
电子邮箱:jhk@haut.edu.cn
地址:行政楼B425
科技处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