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贡献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2-08点击数:

各单位: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科技贡献评价工作,根据《河南工业大学科技贡献评价办法(试行)》,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3年12月13日前,各学院和相关科研学术机构将本单位教职工2023年度科研成果分类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pdf扫描件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二部分。

(二)各考核单位由主管科研副院长或科研秘书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此外,每单位推荐2名年轻博士教师,参加科研成果复核工作,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表电子版请于13日前发送科技处邮箱。

(三)2023年12月14日-15日,科技处赴各学院和相关科研学术机构审核科研成果佐证材料。若有单位提前完成复核准备工作,可不受以上日期限制,及时通知科技处前往开展复核工作。

(四)2023年12月27日-31日,各学院和相关科研学术机构将本单位教职工于2023年12月14日-31日新取得的科研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原件pdf扫描件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原件备查。

(五)2024年1月5日前,各学院和相关科研学术机构完成本单位教职工2023年度科技贡献评价确认工作。

二、材料要求

科研成果取得时间仅限于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科研项目

纵向科研项目已结项但未交结项材料的即日起送交至科技处B425办公室,项目申报、立项、经费等其他类型科研成果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由科技处提供科研成果清单,成果负责人签字确认。

联系人:李文涛  电话:18623710613

(二)科技成果评价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登陆科研信息云平台系统中,将本科研单位人员信息的“是否在编”和“岗位类型”两个字段信息完善。

2、已完成科技成果鉴定还未交原件的即日起送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于宝莲  电话:18623718566

(三)标准制(修)订

今年已颁布但未登记的标准原件即日起送交至科技处B425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涛  电话:18623710613

(四)科技奖励

1.已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获奖单位是河南工业大学的单位证书原件),附上获奖的发文复印件(复印件中要包含该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完成单位等信息),即日起送交至科技处B425办公室。

2.河南省科学技术奖获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论文奖获奖,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不需要报送,我校为参与单位的,按照第1条规定报送。

联系人:陈丽瑛  电话:18623718791

(五)论文

1.论文按照《河南工业大学科技贡献评价办法》规定的论文分类,录入“河南工业大学科研信息云平台”,学院审核后按照7种类型分别汇总(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同一篇论文只能按照其中的一种论文类型统计一次,同一篇论文由我校多个作者完成,由我校排名最前的教师作者填报统计,其他作者不能重复填报统计。

2.在预警期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预警期刊目录详见附件3

3.我校学生为第一作者且学生导师为通讯作者的论文,学院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说明第一作者是我校学生且通讯作者为该学生导师。

4.《Science》、《Nature》、《Cell》主刊论文,提供论文发表期刊原件,子刊论文提供论文发表期刊原件和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论文发表期刊为《Science》或《Nature》或《Cell》子刊的结论证明。

5.SCI收录论文,提供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分区收录证明原件,论文收录证明须为期刊发表年度的分区,收录证明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由学院审核确认无误加盖学院公章,收录证明需包含论文题目、收录时间、分区、署名作者、署名单位、通讯作者等信息。

6.EI(JA)收录论文提供收录证明原件,收录证明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由学院审核确认无误加盖学院公章,收录证明需包含论文题目、收录时间、署名作者、署名单位等信息。

7. SCI、EI(JA)收录论文,截至学院12月13日报送汇总表时,仍不能开出收录证明的,可放到下一年度统计。

8.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论文、重点期刊论文、梯队期刊论文分为三类分别统计,提供论文发表期刊原件,没有纸质版期刊的提供论文全文,由学院审核确认无误加盖学院公章,需包括论文发表期刊、发表时间、署名作者和署名单位等信息。三类期刊目录详见附件4

9.会议论文提供论文全文。

10.北大核心论文、CN期刊论文等其他论文提供发表的期刊原件。

11.学院审核确认的论文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负责人签字,一份汇总表12月13日前报送科技处B425办公室,另一份汇总表及论文相关支撑材料放在学院,分别按照七类表格汇总表的顺序排好,后续由科研业绩复核组到学院现场核对。

联系人:陈丽瑛  电话:18623718791

(六)著作

1.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著作,提供著作原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资助批文原件。

2.权威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提供著作原件,权威出版社目录详见附件5

3.其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译著,提供著作、译著原件。

4.著作署名单位没有河南工业大学的不统计。同一本著作由我校多个作者编写的,每个作者按照各自完成字数分别填报。

5.学院统计汇总并审核无误后,形成汇总表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6),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负责人签字,一份汇总表即日起送交至科技处。另一份汇总表及著作原件和相关支撑材料放在学院,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好,后续由科研业绩复核组到学院现场核对。

联系人:陈丽瑛  电话:18623718791

(七)科研平台与团队

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由科技处提供科研成果清单,成果负责人签字确认。

联系人:张庆章  电话:18623718556

(八)知识产权

1.2023年授权的各类国外发明专利的证书原件即日起送交至科技处,并注明其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的类别,具体包括:

(1)通过PCT途径在美国、日本或者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通过PCT途径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3)通过PCT以外途径在国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并附保密审查通知书。

2.2023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电子版证书正反两面(该证书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有水印及二维码等防伪标志的电子版证书),即日起发送至邮箱gdkjcggyx@163.com。

3、2023年获得的软件著作权的证书原件即日起送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许红  电话:18603829908

(九)学术会议

1.学术会议指以河南工业大学为牵头单位举办的学术会议。各单位会议负责人填写主办学术会议汇总表(附件7)后交至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在科研信息云平台中进行信息录入。入口为:科研信息云平台系统→学术交流→主办会议→会议新增录入。

2.校内多个单位联合举办的学术会议,由第一单位进行科研成果信息录入。

3.学院统计汇总并审核无误后,将汇总表电子版、佐证材料原件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科技处B401室;另一份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放在学院,后续由科技处科研业绩审核组到学院现场复核。

4.佐证材料包括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会议新闻等。

联系人:程建民  电话:18623718639

(十)社会服务

1.社会服务指受学校委派,参加的科普活动。

2.佐证材料包括校内派出部门出具的社会服务证明等,需明确标注人员、事项、地点、时长(单位:天)等信息。

联系人:吴瑞琪  电话:186237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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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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