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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通知

作者:时间:2023-08-07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立: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五个奖项。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业绩突出,有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成功案例。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在政策环境、机制体制、管理制度、合作模式及人才培育等方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为企业、为区域、为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得到产学研界的认可。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的科技成果,在破解创新发展的科技难题、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该奖项为个人奖,申报者应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或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事业中,具有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不可同时申报创新奖和促进奖,申报个人不能同时申报创新奖、促进奖和工匠精神奖。已获奖的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奖项。

2、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

3、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由 3-5 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 5-10 人 ,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创新成果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已获得创新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 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成果项目;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项目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基础性研究,需提供 2020-2022 年的项目应用证明(模板见附件);

(6)如申报项目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基金支持,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进行申报。

(7)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需附国际国内查新报告和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第三方评价意见;

(8)附件材料应与申报项目相关,曾获得创新成果奖项目的专利、论文、获奖证明等材料 3 年内不能重复报奖使用。

(9)2022 年公示后主动放弃奖项的项目,不可申报 2023 年奖项。

  三、申报程序

  1、我校可推荐申报单位奖1项、个人奖4项、创新成果奖4项。

  2、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在线填报(https://2023pj.ciur.org.cn/),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填报和准备相关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8月31日,填报要求详见申报系统说明。

  3、各学院汇总申报人、申报项目材料后, 9月4日下班前将申报奖项汇总表1份(学院盖章、学院负责人签字)、各奖项纸质申报材料2份、不涉密证明1份(学院盖章)报送到行政办公楼B4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kjc@haut.edu.cn邮箱。

  

科技处联系人:陈丽瑛  联系方式:67756972

  

附件: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相关材料

 

 

 

                                                                                                             科技处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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