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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6-19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接省教育厅通知,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研究类别分为应用研究计划、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1.应用研究计划是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目标而开展的应用与开发研究计划。计划选题要紧密围绕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主动服务省内大中型企业和相关行业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创新型河南提供技术引领和支撑。2024年度应用研究计划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态环保、网络与数据安全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2.基础研究计划应围绕我省农业、医疗卫生、教育及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基础理论,特别是具有国际前沿水平和有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持续开展探究,以促进学科合理化,增强优势学科领域的科技实力。同时,发挥我省学科优势和特色,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梯队的形成,推进我省优势学科与优势技术领域的持续发展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培育。2024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重点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医药、生物育种、交叉科学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3.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交叉和综合的科学。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技人员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开展跨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科学研究活动,为辅助相关单位部门科学决策,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联合开展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与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联合实施的项目申请。《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附后。

 

  1. 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标准为3-5万元。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适时下达,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个人自筹解决。

     

    二、项目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各高校要结合单位实际,优先推荐青年教师主持申请的项目。承担省级(含)以上财政支持的项目和教育厅科研计划尚未结项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5.按照要求本次项目推荐应和本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及教育厅其他科研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统筹安排,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

    6.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

    1.本次教育厅继续施行限额申报。我校将按照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指标,根据项目指南资助的方向、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各二级学院前两次学院推荐项目的最终立项率,按比例确定各学院的申报指标。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

    2.各申报人按照专业归属学院回对应学院参加申报推荐

     

    、项目申报方式及具体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报、评审、立项和后期管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进行,申请人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2023版)。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2、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7月3日中午12点之前

    3.打印提交后的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在申请人意见栏签字后提交所在单位。

    4.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报各类项目进行初审,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评审、排序,按照下发的申报指标进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同于73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B425房间。学校对逾期申报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申报至学校的材料经学校评审及公示后,按照限额指标择优推荐至教育厅。

     

    联系人:李文涛

    联系电话:67756860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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