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31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该项目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和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现将申报有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我省计划资助105项;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将按照科技厅后续分配的申报指标进行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继续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五)申报联合基金(优势学科培养类)重点项目的不可申报中医学、中药学和植物保护学三个领域,其它领域不作限制。

(六)对于申报联合基金(应用攻关类)项目相关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1、2。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按照应用攻关类、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归属分别选择“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或者“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进行填报。

(二)填写完成后进行网络提交,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打印,经所在团队负责人封面签名后提交至各学科所在学院。对于归属团队不同意申报的项目申报书,学院应不予接收。新进教工应对应进入原学校备案的团队进行申报。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并排序,填写推荐汇总排序表,按照后续分配的指标数量进行申报。排序表应有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各学院于4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各单位推荐材料(含推荐汇总排序表)报送至科技处B425房间,并将单位推荐排序表电子版(xlsx格式)发送至计划科邮箱jhk@haut.edu.cn。学校对材料进行评审后按指标进行公示并推荐。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 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三)省财政厅业务咨询

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四)校内咨询

科技处 李文涛67756860

 

 

 

科技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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