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2-22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省科技厅联合省科学院共同设立了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通过凝练实施一批意义重大、需求紧迫、引领性强的重大创新项目,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引领带动全省重点产业突破发展。为组织好此次申报,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青年科学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学工作者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开展基础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额度20-30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开展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等。项目资助额度50-200万元/项。

(三)重大专项。重点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资助额度600-120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以及省内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实施一批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集中资源推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科研平台建设。

(二)项目应严格按照联合基金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对青年科学家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申报名额为3项。

(三)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四)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六)青年科学家项目面向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超过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七)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近3年内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八)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四、申报程序及受理节点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 登 录 “ 河 南 省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系 统(http://xm.hnkjt.gov.cn/)”,分别选择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相应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推荐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通过后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其中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需将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

(五)提交时间:青年科学家项目于2023年1月16日12点之前系统提交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至B425;重点和重大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六、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申报业务咨询

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0371-65966242

河南省科学院科研事业部:0371-65738933

河南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0371-86561692

(三)校内业务咨询

李文涛  67756860



科技处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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