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科普专家团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9-29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复合型科普专家团队,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7年度河南省科普专家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河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科普场馆、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工作者、科普专兼职人员、科普爱好者等,以团队形式申报。依托单位须为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条件

1. 每个团队须明确1名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普工作经验的负责人(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人员结构稳定,具备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扎实的科学知识基础、较强的科普创作潜力、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和较高的科普展示水平。每人只能通过1个团队申报,已入选河南省科普专家团(含负责人和成员)且在备案期内,本次不得申报。

2. 团队有能力组织开展科普讲座、科普舞台剧、科普实验展示、线上科普直播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活动内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与趣味性,且已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讲座或展示演出。

3. 团队所在单位可提供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团队有经常性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保障(包括单位自筹、社会资助等)。

4. 重点支持从事科研工作、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科技工作者团队,围绕“四个面向”和“六个强省”建设,宣传展示国内国际特别是我省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成果,以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工程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教师,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团队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团队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科技处,由学校统一汇总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 科技处对申报团队的申报资格、材料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二)提交材料

1.《2027年度河南省科普专家团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原件1份;

2.《河南省科普专家团申报书(2027年度)》(附件2)及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件和纸质原件4份;

3.《2027年度河南省科普专家团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份。

说明:以上材料分两步报送。

第一步,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报送纸质件4份,其中3份胶装成册、1份不胶装(用于盖章后扫描);推荐汇总表、成员信息汇总表只报电子版;申报书“申报单位意见”“主管部门(单位)意见”栏请勿填写、盖章。

第二步,科技处统一办理申报单位(河南工业大学)和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盖章手续;1份不胶装的申报书盖章后退回申报人,由申报人扫描并报送盖章扫描件。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23日前,将4份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纸质件(其中3份胶装成册、1份不胶装),以及推荐汇总表和成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盖章手续办结后,1份不胶装的申报书退回申报人,由申报人扫描,并于2026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科技处工作邮箱。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2027年度河南省科普专家团-团队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实施

经遴选确定的入选团队以河南省科普专家团的名义开展科普活动,省科技厅统筹科普经费对入选团队给予支持。团队备案期限为2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期满后省科技厅组织专家依据申报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给予经费后补助支持;考核优秀的团队如有意愿继续开展科普工作,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可优先予以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团队成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科普专家团。

(二)考核要求

1. 团队制定有科普活动工作制度及详细的科普活动计划,明确团队分工、经费来源、活动主题、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服务人群以及场次和时间安排等。

2. 团队核心成员稳定,且所有成员均经常性参与科普活动。

3. 科普活动内容须贴合受众需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与趣味性。2年备案期内团队策划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其中线下活动不少于6场,线下参与总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支持开展线上科普直播等活动,单次活动线上参与总人数不少于200人次。

4. 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推广过程中,统一使用河南省科普专家团标识。

5. 自行留存图片、视频、宣传报道等活动资料,按照考核通知要求按时报送考核材料。鼓励各团队将活动情况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6. 按照省科技厅科普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普活动。

7. 鼓励团队参与科普重大示范活动,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重点领域科普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瑞琪

电  话:18623711513

地  址:办公楼B402房间

科技处邮箱:kjc@haut.edu.cn



科技处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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