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6〕20号)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对象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对距离毕业时间不满两年的博士生,如立志长期在国内从事科研工作,在承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规定培育内容的基础上,也可申请参加。其他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2.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学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交叉学科等。
4.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5.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
(2)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6.曾入选本计划的博士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推荐渠道
按照中国科协和省科协相关要求,须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具有推荐资格的机构开展推荐工作。我校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为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单位。
三、报名程序
本计划依托“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开展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访问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在线填写推荐表、科研诚信承诺、上传导师意见和推荐意见等,选择一个推荐单位进行推荐。通过全国学会推荐的,推荐渠道类型选择“全国学会推荐”,可联系全国学会获取推荐码。通过省级科协推荐的,高校博士生选择“省级科协推荐(科协基层组织)”,不得选择自荐通道。
申报人仅可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具体以服务平台提示为准。我校申报人请选择我校科协作为推荐渠道,如选择其他推荐渠道,请自行联系推荐渠道进行推荐。
各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后,请从系统中导出《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结合附件材料合并装订10份,完成签字后(就读单位意见处请勿盖章),报送至博士点专业所在推荐渠道。
四、名额分配
各推荐渠道的名额分配见附件2。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各申报人材料和推荐名额,填报《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并于8月17日中午12:00前,将各推荐人选的《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订本(每人10份)报送至科技处B4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lk@haut.edu.cn。
五、推荐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广泛动员、系统谋划,高标准开展推荐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四个面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面向“十五五”规划中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领域、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开展推荐工作。关注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深海、深空、深地等战略领域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立志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生。
二是严把程序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差额遴选和公示,切实维护推荐工作的严肃性与公信力。重点考察博士生从事科研工作意愿、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综合考量理想信念、学风道德、科学素养、责任担当,切实选拔一批信念坚定、潜心科研、甘于奉献的青年科技后备力量。鼓励分年级综合遴选。对于科研失信行为,坚决“一票否决”。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培育、跟踪服务责任,持续关注历届入选者科研学术成长情况,督促指导入选者积极参加培育活动、完成规定的培育内容,对因毕业等原因提前终止培育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各单位往届入选博士生完成培育情况将在今后指标分配时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瑞琪
电 话:0371-67758602
地 址:办公楼B402房间
对外交流科邮箱:dwjlk@haut.edu.cn
科技处 校科协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