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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4-18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开始,现将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一)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二)省自然科学奖

(三)省技术发明奖

(四)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个渠道,实行限额提名。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包括: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单位或团体组织。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限提名1人,要注重提名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并取得重大成就,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一线科学家。

2.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提名本部门对推动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产生预期可见的、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

3.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数额不限,要注重提名在合作研究、开发,培养人才,促进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二)专家提名

  专家提名的奖种包括: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除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外,其他提名专家应长期在豫工作。提名规则如下: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可以独立提名1项(人),不限奖种。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不含外籍院士),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可以3人联合提名1名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可2人联合提名1项第一完成人为40岁以上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可单独提名1项省自然科学奖或省技术发明奖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或第一完成人为40岁(19851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3.2000年及以后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可以2人联合提名1项省自然科学奖或省技术发明奖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或第一完成人为40岁以下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第一完成人为40岁以上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4.中原学者,2000年及以后河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完成人以及符合省科技厅规定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省自然科学奖或省技术发明奖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5.提名专家年龄及条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和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超过75岁(195011日以后出生);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511日以后出生)。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人);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提名专家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或候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所在评审组的评审活动。

  6.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三、被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授予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被提名项目(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是培育和践行科学家精神的典范;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为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已连续在我省工作满10年以上,并将继续服务河南发展。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211日前。

  3.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31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31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食品、新药、医疗器械、人类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通信设备、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311日前已获得审批)。

  5.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31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其中第一完成人至少有一项排名第一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 2024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 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校推荐提名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工业大学。

  12. 国家公务员和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13. 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14. 提名单位应按照属地和主管原则提名。

  15. 2024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6.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7. 提名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同一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其中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创新成果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18.提名书中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的发明人/权利人/起草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我校主持的项目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须在2025530日之前将知情同意书原件汇总后报送学校科技处,知情同意书原件包括知情同意人和第一完成人签名,并加盖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部门)公章。

  19.被提名项目中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存在未解决争议的,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20.被提名人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21. 满足《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其他规定。

  四、提名步骤

  (一)提名申请

   提名者获取提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http://jl.hnkjt.gov.cn//管理系统(注册或登录),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提名书材料。

  (二)提名公示

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需要进行公示,包括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示内容须按照《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我校主持项目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由项目第一完成人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要求将公示材料报送科技处统一进行公示。由项目第一完成人汇总其他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截图和加盖公章的公示无异议说明,在 2025526日之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存档。

我校参与完成项目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由排名靠前的我校参与完成人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要求,须将公示材料在2025521日之前报送学校科技处统一进行公示。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要按照《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提名书分为电子版提名书和纸质版提名书。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提名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提名书一经提交,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提名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提名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提名书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3.纸质版附件前须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件目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中科院JCR分区,中文核心/科技核心等,以发表时的所属范围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中科院JCR分区、SCI论文、E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JCR分区须采用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期刊分区标准。核心期刊论文也可以提供期刊当年封面复印件(确认该论文入选核心期刊)。附件中推广应用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单位提名

  按照提名单位要求的时间、方式等报送。

  2.专家提名

  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3. 其他情况

1)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并在PPT首页注明讲解人姓名,要求为第一完成人),作为提名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每个提名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

  五、提名时间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网络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421日至6318时。

通过单位提名的项目,系统提交时间和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时间须按照提名单位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科技厅业务咨询:0371-6595324265991275

  提名系统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学校联系人:陈丽瑛

联系电话:67756972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具体工作安排,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河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3.2025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提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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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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