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接上级管理部门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欧领导人会晤共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欧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总结和展示五十年来中欧科技创新合作取得的成果成效,现请各相关单位协助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请结合实际,提供中欧建交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与欧盟或欧盟成员国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典型案例,合作方式包括联合研究、合作基地/平台建设、科技人员交流、重大活动联合举办等。请重点聚焦携手应对全球挑战,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的创新合作。
联合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命健康、气候变化、科技减贫、防灾减害、粮食安全、碳中和、清洁能源、海洋与极地、文化保护等;
合作基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研究中心、合作中心、合作基地、技术转移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用共享等;
科技人员交流包括但不限于:考察访问、联合培养、举办有影响力的会议等;
其他议题还包括:开放科学、性别平等、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等。
(二)请各相关单位按附件1格式报送相关材料,材料请于本周二(2025年4月8日)下午6:00反馈至科技处邮箱kjc@haut.edu.cn。
(三)校内联系人:李凌超 6775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