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科[2018]26号)要求,结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省直属部门(单位)及有关单位为项目(人选)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和本部门的项目(人选)。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指标数进行推荐,超指标推荐的,不予受理。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不占推荐指标,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项,推荐单位提出申请后,下达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推荐指标。
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人选)遴选机制,推荐的项目(人选)应在本单位(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应符合《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可在http://cg.hnkjt.gov.cn下载)的相关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项目(人选)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组织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注:河南省教育厅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高校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推荐人选须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在当代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推荐人选须仍在科学技术工作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具体条件见《推荐工作手册》。
(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项目按性质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社会公益类、基础研究类、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和软科学类。各类别的推荐要求和推荐一、二、三等奖项目应具备的条件见《推荐工作手册》,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推广应用(或基础研究类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或已公开发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6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4. 推荐项目须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等级条件》,作为支撑该项目符合推荐等级条件的主要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支撑材料,须至少有1件(论文、专利等)取得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取得)。
5. 项目如曾列入省部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或结题证明材料。
6. 2017年度经评审未授奖的项目,2018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7. 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8. 同一完成人2018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9. 2017年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推荐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10. 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1. 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12.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授予实施和完成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一个奖项只奖励一个单位,限国家或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1. 推荐书(含主件和附件)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组织各申报单位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 推荐书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内容、主要技术发明或重要科学发现,并详细阐述“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依据或科学逻辑。
3. 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书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项目的推荐等级和理由,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推荐书分为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推荐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推荐书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推荐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纸质版附件前须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JCR分区,中文核心等),JCR分区和SC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JCR分区须采用中科院期刊分区标准。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认定机构最新认定期刊目录复印件或检索报告(证明该论文入选核心期刊)。附件中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为保证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质量,请各单位、申报人严格对照《推荐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材料的填写及审核把关工作。
自2018年起,科技处对未按照《推荐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准备推荐材料者采取一定的约束机制,凡被推荐参评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但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而被省科技厅取消申报资格的项目,其第一完成人两年内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申报省级科技奖励。
2.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纸质推荐书一式三4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纸质推荐书一式二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3. 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包括主要科技创新(或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及完成人员贡献。
4. 科普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软科学类项目需附2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推荐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
5. 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由推荐单位提交书面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学术争论不能作为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每个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超过三人。
6.推荐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交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或国家认证机构的测算分析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项目须提交本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相关报告或证明单册装订,与纸质版材料一起报送,不用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
7. 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五、省教育厅推荐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需要等到本年度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受理、评审完成后布置省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对于往年已经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或者其他地市、厅局成果奖励的项目,本年度拟通过教育厅推荐参评省奖的项目,此次不用在云平台进行填报录入。
要求各学校预先筛选符合省科技进步奖推荐条件的候选项目并通知课题组按照省奖材料要求格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关于省杰出贡献奖(主要参考标准为获得国家奖获省科技进步壹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原则上是每校推荐1项,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以不申报。
六、推荐时间及地点
根据省教育厅及省科技厅关于本年度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要求,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的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拟申请推荐2018年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包括今年及往年已经获得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或者其他地市、厅局成果奖励未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5月2日上午10点之前务必由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推荐材料(申请书及附件全套材料)到办公楼B401房间参与省科技进步奖遴选,过期不候。具体推荐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推荐项目的指标号和校验码,由河南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发放。获得推荐资格后,学校科技处会及时通知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
时间紧任务重,实行申报人员自审,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科研秘书二审,科技处进行校内第三次(5月8日)及第四次(5月10)审核,各级审核务必严格。
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网址:http://cg.hnkjt.gov.cn
电子版推荐书提交时间、纸质推荐材料正式版报送时间等省教育厅布置省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七、其它事项
1.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候选项目实行远程电话答辩。答辩人原则上为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人不能答辩时,应说明原因,并上报其它答辩人员信息,答辩人必须是项目前三完成人。评审组只与第一完成人或上报的其他答辩人联系。如联系不上,视同弃权。
2.科技处将组织拟申请推荐项目负责人及科研秘书进行工作培训,务必请项目负责人亲自参加。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于宝莲 陈国防
联系电话:67756138 67756307
2.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武晋伟 徐志华
联系电话: 0371-65991157 0371-65953242
3. 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系人:申向东 张德杨
联系电话:65941765 65831885